吉林法院全力打造两个“一站式”建设新模式
加快推进跨域立案服务,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
近年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保障一站式多元解纷,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拓展一站式诉讼服务空间,全力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全省法院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截至目前,吉林法院共诉前调解纠纷140896件,调解成功率58.8%,占一审新收诉讼案件总量的34.5%。
铺设多元解纷“快速路”
面对激烈场面,在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从事近10年调解工作的那秀珍四两拨千斤、抽丝剥茧的调解,一点点化解了两口子的矛盾,挽救了一个家庭。
吉林法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与吉林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与省司法厅联合建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9个诉调对接意见,并在全省法院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促进行政案件源头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
其中,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纠纷化解模式上积极探索,联合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等多部门组成了“消费纠纷联合调解驻欧亚卖场工作室”,对发生在欧亚卖场的消费维权纠纷现场登记立案、全天候现场调处,开辟了消费者解决各类消费纠纷的“快速路”,使消费维权搭上了多元解纷的“直通车”。
吉林法院还积极强化“门诊式”解纷功能,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省93家法院全部设立程序分流员开展繁简分流工作,并根据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律关系、诉讼程序等要素,开发自动分流软件,提升分流质效。
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为例,全院十分之一的员额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80%的民事案件,真正实现了诉讼服务由“挂号处”到“门诊室”再到“急诊室”的无缝对接。
此外,吉林法院探索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和“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邀请律师、法学院校师生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诉前调解,确保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听到各方人士的建议,作出最佳选择。针对诉前调解不成的纠纷,法律服务志愿者指导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使用电子法院系统,高效进入诉讼程序。截至目前,吉林法院共引入物业、医疗、道交、校园等283家专职调解组织,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纠纷解决服务。
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的张某委托长春市绿园区的姜某帮助自己办理相关合同事宜,可姜某事情不仅没办成,收到的2.3万元委托费用也拒绝返还。
无奈,张某准备起诉姜某返还费用,但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双方又远隔3000公里,这可愁坏了张某。为方便当事人立案,降低感染风险,2月21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扫描案件材料后,通过移动微法院传输至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仅用时9分11秒,绿园区法院就完成了案件受理,为吉广两地架起了一条诉讼服务的“高速公路”。
“没想到短短几分钟就完成了立案手续。”得知跨域立案成功,张某很是感慨,“跨域立案真是一项非常好的便民举措,让老百姓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司法获得感。”
吉林高院在全省法院同步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出台《跨域立案平台操作规程》,推进“一网通办”和“移动微法院”双通道跨域立案,跨域立案即时可办,全省法院已成功办理跨域立案830件,一审民事网上立案率78.83%。
2019年12月13日,立案庭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办理跨域立案
记者了解到,吉林高院诉讼服务平台入驻吉林省“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吉事办”,为吉林法院专设“一站式诉讼服务办理”模块,整合网上立案、证据交换与质证、法律法规查询、案件查询、诉费交纳、网上阅卷、文书送达、提交材料等八大功能,有效推动了群众和企业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同时,吉林高院以“智慧诉讼服务”为牵引,实现在线调解平台与办案平台、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相关系统对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并同步开展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受到了群众的频频点赞。截至目前,1677名调解员入驻在线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案件99319件,赢得人民群众高度认可。
此外,吉林高院同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全省法院全部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涵盖诉讼服务和多元化解两大功能区,将电子阅卷、文书送达等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到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通办”。
激发参与治理“原动力”
2020年新春佳节前夕,王先生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东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前调解结了案。刚刚走出法院大门的他很是感慨:“本以为官司年前不会有结果,没想到法院一站式服务这么便民,我的事不用等过完年就给解决了。”
记者了解到,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3月31日,吉林高院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全省法院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案件不及时立案、变相限制立案、拖延立案、拖延移送等不规范立案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不规范立案行为,刹住了部分法院为片面追求所谓“政绩”而损害群众诉讼权益的不正之风。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吉林高院部署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活动,重点整治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特权思想、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严重,服务窗口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法院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
在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过程中,吉林高院注重健全规范立案常态化机制,出台了登记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窗口接待等系列规程,全面梳理立案服务项目明细,加强实地督察,推进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部分法官“办案越多越好”的固化思维,吉林高院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设定案件导出率、导出调解率、案件速裁率等效率层面的评价指标,并强化司法调研、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效果层面的评价指标,扭转了单纯以办案数量作为主要目标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了法院干警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随着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入推进,吉林法院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也将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道路上越走越稳,越走越快……(注:文中照片为新冠肺炎疫情前资料照片)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