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项举措推进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着力点,十项举措推进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各项规定的落实工作,全面落实“五个必须”,坚决做到“五个决不”,严格执行“五个不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坚决守住道德底线,不越纪律高压线、政治红线。
二是全面促进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推行“七责管理”,突出责任导向,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集中报告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是全面推进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健全“七项”监督制度,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贯彻执行市局的《九条禁令》和《党风廉政责任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局纪检组同级监督暂行办法》,认真开展纪检组同级监督。
五是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等规定。
六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五权”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划分,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重新梳理,查找确定新的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具体防控措施,绘制新的工作流程图。
七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法制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是深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严格执行《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行为通报制度》。
九是深入开展“四纠四查四促”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同级监督制度,对责任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坚持“废、改、立”相结合,全面清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十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执法检查权、审批权、认证权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及假药劣药生产经营的案件;严肃查办影响食药监队伍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执纪问责,切实维护法纪权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吉林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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