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集团吉林市软信技术有限公司偷税案处理结果公布

14.03.2016  14:59

  2015年8月,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对吉化集团吉林市软信技术有限公司立案检查。

  经过调查取证,证实该公司采取未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按计提数税前扣除、补缴以前年度税收滞纳金税前扣除等手段,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该公司少缴纳企业税所得额5.5万元。对未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按计提数税前扣除、补缴以前年度税收滞纳金税前扣除的行为定性为偷税,罚款2.75万元,加收滞纳金0.73万元,共计8.98万元,现已全部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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