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要为养犬立法委托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

04.04.2015  10:43

吉林 市城区内犬类约有15万只,需要一部新的法规   新文化记者 王强 摄

家里养条宠物犬,能给人们带来很多乐趣,但也可能给他人带来烦恼。

为了进一步规范养犬人及养犬行为,近日,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北华大学法学院和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分别起草《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种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的情况,是吉林市享有并实施地方立法权近30年来的首次。

■首次尝试

委托第三方起草是未来方向

据相关部门保守估计,吉林市城区犬类数量大约有15万只,管理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出台更为完善,适应当前管理需要的法律法规。

据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处长钟耀刚介绍,今年,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条例》列为自主立法项目,并委托北华大学法学院和吉林市保民律师事务所各自起草。

“这种委托起草法规的工作模式,是吉林市享有地方立法权30年来的第一次尝试。”钟耀刚说,以往吉林市乃至全国的立法活动,行政管理性法规几乎都是由政府职能部门起草的。由于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法规当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部门利益倾向和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

此次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使立法能够更加公正客观,广泛征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既有利于客观、公开地反映各方面的诉求,也有利于公平、公正设定法律规范和权力边界,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于一体,有利于提高法规的质量,增强法规的执行力。

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于晓光表示,“谁执法谁起草”这种模式,缺乏公开性、民主性、科学性和参与性。把地方性法规草案交由中立的专业人士起草,能够真正体现民众的意志,彰显立法程序正当和公正、公平的价值,是我国今后的立法工作方向。

■草案内容

排泄物处理也要有规定

钟耀刚介绍,起草的法规草案送审稿应当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

例如管理客体:包括是否涵盖饲养宠物犬及其他用途类型犬的全部活动及其管理。管理主体和职责:包括管理主体应当是公安局、城管执法局还是街道办事处,他们的具体职责是什么;是否涵盖动物检疫、防疫工作及其主体、职责。再比如管理模式和手段:包括采用行政审批还是备案方式,是否设定定期检疫、防疫制度,收费主体和收费标准。

“犬类的管理要求,是草案的重中之重。”钟耀刚说,这里面包含12个小项,比如禁止遛犬的时间和场所、携犬出行的限制性规定、犬类排泄物的处理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处理、犬吠扰民的处理规定、犬类收容的规定等。

■流程

3月至4月

北华大学法学院和吉林市保民律师事务所分别完成初步调研并形成法规草案送审稿,4月30日前报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5月

由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并进行初审,形成法规草案初稿,并就有关问题深入城区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6月

将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的有关意见对法规草案初稿进行修改。

7月上旬

吉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完成审议,形成提交吉林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草案议案。

■释疑

以前有《办法》为何又要出《条例》?

据了解,2007年5月2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3届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吉林市犬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既然有了《办法》,为何还要起草《条例》?钟耀刚介绍,《办法》属于地方政府规章,而《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在法律效力级别上,地方性法规更高一些。此外,在设定规范种类上,《办法》不够健全、完善,比如行政许可、强制措施等内容,需要《条例》来设定。

■目前进展

保民律师事务所正广泛征集民意

为了起草该草案,吉林市保民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一个10人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闫松是一名资深律师,他表示,作为受托方,他们十分荣幸,同时感到责任重大。为了起草《条例》,他们查阅了所有与犬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仔细研究国内现有的规定。

此外,他们派出10名律师进入犬类集中的公园、广场等场所,向养犬人和非养犬人征集意见,并通过媒体向全市征求意见和建议。

律师柴莹介绍,有一位市民来到律师事务所讲述一件亲身遭遇的事。她在公园散步,遇到一条大狗,没用链子拴,突然把爪子搭在她的肩膀上!这个举动把她吓坏了,可狗的主人却笑着说:“没事,我家狗不咬人。”事后,她被吓出了心脏病。

一名养犬人士则表示,携犬出行的时间和场所没办法明确界定,一般可在上、下班高峰时间避开携犬出行。对于犬类排泄物,携犬人要随时带收纳纸或袋,处理自家犬排泄的粪便。对于养犬登记,他建议在社区备案,但必须定期检疫,犬类死亡后不得乱扔,乱扔者进行处罚。

“我们要开展更深入的调研,征集各方意见,把起草工作做好。”闫松说,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多多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北华大学法学院4名教授起草4份草案

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谢文钧表示,按照要求需要起草一份草案,但他们安排了4名教授,分别独立起草一份。

“通过对法律专家、学者、教师进行广泛调研,再到遛犬集中场所查看,最终综合成一个草案,再报给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谢文钧说。

新文化记者 李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