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吉林市新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29.01.2016 12:3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月20日,石国祥厅长陪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根到吉林市,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金华、环保厅副厅长王相民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吉林市万通机动车检测公司、吉林江南热电厂、吉林市环保局在线监测平台等企业和项目所在地,实地察看环保指标监测、减排措施执行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吉林市新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与市直相关部门、基层人大代表及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座谈,详细了解了新环保法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石国祥厅长在座谈会上对省人大一直以来对环保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吉林市新环保法贯彻实施工作,特别是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一是2016年省环保厅将联合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对长春、吉林、四平三个地区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要求吉林市尽快夯实环保工作基础,补齐环保工作短板,做好各项准备。二是突出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城市黑臭水体、雾霾预警和管控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陈伟根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指出,环境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贯彻实施好新环保法是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吉林市在新环保法贯彻实施过程中,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在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组对吉林市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9.01.201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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