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出资为百姓买公共服务 出台规范提供遵循

05.02.2015  10:33

2014年,吉林市政府在人社局、残联、文化局、交通局等14个部门,对劳动者素质培训、残疾人康复救助等26个项目实施了政府购买,购买金额达2800多万元。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了政府转变职能,深化了财政管理改革,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政府为百姓购买公共服务

参与集体互动游戏、上素质课、在游戏和社交环境中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近日,在吉林市儿童医院神经康复中心,6岁的小林在医生的指导下,正在进行康复训练。经过多次努力,终于完成一次击球,小家伙开心地笑了,在一旁观看的林先生也为儿子送上掌声。

“孩子在这里可以享受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资助,包括康复训练经费,还有在训期间儿童生活补助。这样孩子的治疗时间就能够得到延长了,也大大地减轻了我们家长的负担。”丛先生说。

这一切都要得益于“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助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相当部分儿童取得了积极效果,个人生活等方面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出台规范为购买服务提供遵循

所谓政府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2014年,吉林市相继出台了《吉林市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吉林市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规范》、《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方式、购买程序和部门职责分工,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具体遵循。

经过反复论证,结合吉林市实际,制定了吉林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包括6类一级目录,58项二级目录,并确定了201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实施事项,保证了政府购买服务的顺利实施。从项目编制、预算批复、实施购买、签订合同到考评验收、资金拨付,实施全过程监控。

2014年4月,吉林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等部门积极借助政府购买服务,为有康复需求的0-10岁听障、智障、脑瘫和孤独症儿童提供6-12个月的康复训练服务,每个项目儿童享受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资助,其中10000元为康复训练经费,2000元为在训期间儿童生活补助。

将对42个项目实施政府购买

据吉林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王新杰介绍,2014年,吉林市政府在人社局、残联、文化局、交通局等14个部门,对劳动者素质培训、“扶残助残圆梦江城”救助、残疾人康复救助、一江两岸景观设计规划、公益儿童剧演出、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检测、水资源监测等26个项目实施了政府购买,购买金额达到2800多万元。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了政府转变职能,深化了财政管理改革,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2015年将进一步扩展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经初步审定,拟将24个部门的42个项目实施政府购买,购买金额4500多万元。”王新杰表示,到了2016年,将符合条件、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全面实行政府购买。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与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

记者  李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