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护鸟人发现一死亡野鸭 疑人为因素所致

26.04.2015  11:46

王剑锋发现死去野鸭的地点。  王剑锋供图

王剑锋称,死去的野鸭身上有伤,疑似人为因素所致。  新文化报 李洪洲 摄

“看着就让人心疼,有一只野鸭死亡了。”25日, 吉林 市护鸟人王剑锋带着一只已经死亡的野鸭来到本报吉林记者站,他表示,野鸭身上有两处伤口,怀疑是人为因素所致。

王剑锋今年58岁,是吉林市东团山长淞岛的一名护鸟人。当日7时20分许,王剑锋听东团山护林员王立杰说,24日下午,他在东团山巡山时,在松花江一个支流处,发现一只死亡的野鸭。

8时许,王立杰带着王剑锋再次来到事发地点,死亡的野鸭还在,野鸭身边还有一些羽毛,但没有看到血迹。

“太可惜了,这是一只成年绿头鸭。”看到死去的野鸭,王剑锋十分心痛。他仔细查看,发现野鸭身上竟然有伤口。“野鸭脖子下方有两个大拇指粗细的窟窿!”他说,伤口位置好像是鸭肫(zhūn),俗称“嗉子”,也就是野鸭的胃。

“我怀疑这只野鸭不是正常原因死亡的,而是人为因素所致。有可能是被人猎杀,或者下毒了。”王剑锋说,野鸭在吉林市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近年来,大家保护野鸭的意识大大提高,可没想到还有人会伤害野鸭。他不想让这只野鸭白白死亡,下一步,他想找一个机构,对野鸭尸体进行化验,查找野鸭的死亡原因。于是,他将这只野鸭拿走,并向林业部门反映。

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唐景文表示,有市民向林业部门反映,有人使用工具非法猎捕野鸭。执法人员加强了巡护和调查,但目前没有发现非法捕猎情况。

唐景文表示,《吉林省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规定:非法猎捕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对有猎获物的,没收猎获物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4倍至8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唐景文呼吁,每年春季是野鸭的孵化期,广大市民应该共同爱护吉林市的生态环境,一旦发现非法狩猎、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注意保留证据。

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公开举报电话:0432-64606892。

新文化报(李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