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主动 富于创新 执法严格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肯定吉林市《环保法》实施工作
1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吉林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称《环保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陈伟根一行先后深入到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国电吉林江南有限公司、吉林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听取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实地了解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各单位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吉林市政府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汇报,并就吉林市贯彻实施《环保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吉林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座谈,研究探讨解决之策。
陈伟根对吉林市在贯彻实施《环保法》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吉林市对实施《环保法》工作高度重视,下了很大的力气,工作主动,富于创造,执法严格,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他希望吉林市更好的发挥人大的立法职能,深入研究,不断创新立法工作,适时地出台环保方面地方法规,有力推进《环保法》的实施,为全省做出表率。
就全省如何进一步实施好《环保法》,陈伟根提出,要大力倡导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让相关部门和普通百姓都有责任感,不断提高人们对环保的认识。要不断研究、创新、探索,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举措,把环保工作抓到实处。要加强追责,认真追究环境违法者和不作为官员的责任,通过追责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自觉守法的意识。要改变简单枯燥的说教式教育模式,让百姓真正明白,环保与每个人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