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通过国务院审批

28.12.2016  19:39

  城市总体规划是所有规划中的总规划,是一个城市综合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法律文件。我市本次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总体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的第四轮总体规划,从2006年开始启动编制,历经征询公众意见、专家评审、政府各级部门审查等系列程序。

  松花江网讯      近日,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申报的《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获得国务院批准,为我市城乡规划建设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城市总体规划是所有规划中的总规划,是一个城市综合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法律文件。我市本次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总体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的第四轮总体规划,从2006年开始启动编制,历经征询公众意见、专家评审、政府各级部门审查等系列程序。

  在批复中,国务院原则同意《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要求我市在未来的发展中,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3967平方公里城区规划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2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5平方公里以内。另外,国务院要求,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在发展中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从总体空间布局上落实了长吉一体化发展战略,确定我市西北方向与长春形成对进式发展格局,东南方向深度挖掘吉林市的自身优势,与长春错位发展,从而促进省域双核心的格局形成。规划还明确了吉林市的城市发展定位,突出我市新兴产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地位。在规划中,我市积极落实了市委、市政府6411产业发展战略、并在空间布局上加以落实。

  据了解,明年我市将启动2020至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依法合规执行好本轮总体规划的实施。  (江城日报记者/璩竹林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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