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国税局税收收入实现首季“开门红”
2015年4月8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于钦三带队向吉林市地方党政部门就我局一季度工作开展及组织收入情况做了汇报。吉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向东对我局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在国税专报上作出批示:“ 由于国税系统巨大努力,实现了收入首季‘开门红’,责任落实的好,营造氛围好,收到效果好”。
截止2015年3月31日,我地区组织全口径收入4020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5%,增收81602万元。完成省局预期目标130亿元的26.5%,超序时进度1.5个百分点。其中:中央级收入28.43亿元,完成省局预期目标109.52亿元的26%,超序时进度1个百分点。市级以下地方级收入3.46亿元,完成市政府预期目标的26.6%,超序时进度1.6个百分点,实现首季“开门红”。
年初以来,吉林市国税局本着抓早、抓紧、抓实的工作思路,科学分解收入计划,深化分析预测,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层层压实收入责任,不断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引领组织收入工作步入新常态。
一是做好税收计划动态管理。结合组织收入工作形势,及时开展全年预期目标摸底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准,全面规划,科学合理地将总体计划分税种、分级次分解落实到各征收单位。同时,按月检查和分析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按时完成分析报告,按旬调度收入进度,做到跟踪分析,全程监控,及时调度,动态管理。
二是提高税收预测水平。按照省局要求,适时调整税收预测指标,结合经济税源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税收预测方法,建立科学有序的税收预测工作机制,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不断增强。1季度,全地区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每月均达到99%,超过省局考核指标。
三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将全地区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110户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全面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税收数据指标等方面信息,监控标准审核、监控数据管理、加强数据上报,按月逐户开展重点税源企业当期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分析,定期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重点税源把控能力不继增强。1季度重点税源企业共计入库税款32.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增加6.7亿元,占地区全口径收入比重80.9%,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
四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完成收入任务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把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列为2015年重点督办和绩效考核事项,全面做好出口退税、免抵,增值税先征后退,税金减免等工作,1季度全地区各项减免抵退税额合计139474万元。
五是层层压实收入责任。结合“谋发展、敢担当、正风纪、抓落实”集中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国税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组织收入职责,增强任务观念,坚持组织收入“一把手”负责制,各征收单位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市局主要领导不断加大对组织收入工作的调度力度,强化分析研究,坚持跟踪问效,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实现税款均衡入库。积极向省局和地方政府汇报收入情况,强化与地方财政、地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