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

18.04.2017  06:14

  为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吉林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吉林市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按照评选工作要求,吉林市文明办在自主申报、各县(市)区推荐、抽检考核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吉林市国土资源局等317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等30个乡镇为市级文明乡镇;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农林村等48个村为市级文明村;吉林市昌邑区文庙街道天胜社区等37个社区为市级文明社区;吉林市消防支队丰满发电厂消防中队——丰满街道江东社区等32对集体为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王宏等89名同志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现将吉林市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先进典型是否符合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吉林市文明办指导处,地址:吉林市北京路86号,市委3号楼404房间,联系电话:0432-62010479,联系人:杨忠服。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

  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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