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吉化化医印刷有限公司偷税案

15.04.2015  15:05

  2012年12月,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对吉林市吉化化医印刷有限公司立案检查。
  经过调查取证,证实该企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开具外购非法发票的手段,少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该公司少缴纳的增值税13.19万元、企业所得税6.78万元,对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罚款14.55万元,加收滞纳金4.85万元,共计39.37万元,现已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