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召开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政策,回应出租车经营者诉求,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吉林市政府同意,2021年1月20日,市发改委依法召开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
会前,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5日吉林市发改委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了听证会1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12月30日发布了听证会2号公告,确定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定价方案要点、成本监审结论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按照规定,12月31日前已将听证材料送到各位代表手中。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消费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21人参会,2人提供书面发言材料。
听证会上,代表们就调整吉林市出租汽车运价及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进行充分论证。
19名代表同意听证方案。主要理由:
一是取消价外1元的燃油附加费,有利于减少司乘纠纷;
二是基础运价从5元调到6元,调价幅度合理,调价后价格低于毗邻城市,更远低于长春市;
三是价外1元附加费取消,价内增加1元,对乘客影响微乎其微,可以接受;
四是出租汽车运价20多年未作调整,出租车运营成本大幅上涨,适当调整运价结构(取消免费等候等政策),可以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有利于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是现在私家车很普及,网约车也有很多,公交车也越来越方便,消费者出行有多种选择,适当理顺出租车运价,有利于绿色出行。
4名代表基本同意或部分同意调价方案。
一是个别代表认为将时速由低于5公里/小时调整为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累积的低速等候费的幅度过大,建议适当降低;
二是有的代表建议将基础运价调到7元比较合适,因为长春市出租车基础运价为8.00元/2.5公里。
23位代表全部同意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即以车用天然气3.71元/升为联动基数,当价格累计上涨或下降1.30元/升并持续30天以上时,适时调整出租汽车基础里程价增加或降低1.00元。认为这一政策符合国家动态调整出租车运价的规定精神,也体现了价格政策不只是上调,也可能下降。
代表们还从关心、理解、支持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出发,就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升出租车文明程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代表希望调价后,行业主管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人员素质,严厉查处黑车、违规拼车、拒载、绕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江城百姓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实现提价与提质并举,让出租车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有获得感。
吉林市发改委强调,在这样一个经济快速发展时代,出租车行业确实面临着许多新矛盾新问题,价格调整只是一个方面,还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从业人员齐心协力、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共同努力。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吉林市发改委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按照吉林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上报市政府批准,经吉林省发改委同意后正式出台调价政策。
(来源:江城晚报 记者:孙洪艳 通讯员:王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