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全面加强医保风险防控工作

10.09.2015  14:59

  近年来,吉林市医保局严抓实查,着力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建立起一整套风险防控机制。近期,吉林市医保局组织相关业务部室针对经办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双定”单位医疗费拨付审核没有实现系统信息传递,容易存在人为多拨医疗费风险;工伤职工领取养老金后仍领取工伤待遇,存在多领工伤保险待遇风险等27个问题。对这27个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并分解到各部室,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2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职工充分认识风险防控工作是规范经办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医保工作人员都要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在工作中努力查找风险,提出解决措施,规避风险。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把风险防控工作抓出成效,重新调整了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由医保局“一把手”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选配了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稽核审计部的负责人。为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制定了业务协调沟通和责任追究等约束制度,使容易落空的工作真正纳入了日程,落到了实处。 

  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排查风险。为了使风险防控工作能够立足长远,常抓不懈,单位建立了定期排查制度,定期排查经办和管理当中存在的风险,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比如部分关闭破产和并轨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与系统数据校验不够完善,容易产生参保漏洞问题。他们提出核对系统数据,确保纸质档案与系统数据相一致的要求,并建立电子数据档案。采取了专人负责,与单位申报的纸质档案相对照,做好电子档案登记,发现问题与参保单位共同确认等措施,以保证纸质档案与系统数据相一致。 

  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为使风险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解决干部职工对风险排查和整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问题,单位实行了责任追究制,明确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结合自己的分管部室亲自抓、亲自管,并明确如在整改过的问题上再发生问题,将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