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俩男子因停车动手 均受法律制裁

23.12.2014  14:36

吉和网12月23日报道 12月23日,记者从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6月17日14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孙某在丰满区旺起镇十字街因停车的问题与被害人钟久顺(已被行政处罚)发生争执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孙某用拳头将钟久顺的鼻部打伤,经鉴定,钟久顺鼻部外伤,左侧鼻骨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10月27日,孙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据介绍,孙某,男,1979年6月4日出生,住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旺起村。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4年3月31日,被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于2010年9月2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4年7月24日被 吉林市公安局 丰满分局取保候审,于同年8月12日被丰满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同年9月25日由该院以孙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向丰满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0月27日以犯故意伤害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记者 周东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