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1月21日在吉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谢茂田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的发展基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法治江城建设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2334人、提起公诉5106人。依法从宽处理轻罪,不批捕252人,不起诉262人,减少了社会对抗。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87件,受理举报线索223件。市院、龙潭区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6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按照中央反腐败的总体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42件239人,渎职侵权犯罪151件154人,追缴赃款赃物价值3亿元。切实加大“打虎”力度,突出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22人,同比上升144%。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95件,犯罪分析133件,发预防建议187件,组织法治宣传、警示教育186场次。积极推进社会化惩防体系建设,在安华保险等70余家单位探索开展了预防约谈。拍摄的3部预防专题微电影,均在最高检相关评比中获奖。所撰写的年度预防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佳”市级年度报告。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有案不立52件,立案不当36件;追捕13人,追诉224人;刑事抗诉53件,法院改判4件、发回重审46件。集中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纠正不当监管140件次、收监执行4人。2个驻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定为一级检察室。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共变更强制措施38人、纠正脱管漏管16人。市院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抗诉95件、调节监督58件、执行监督156件、诉讼违法调查91件。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共督促起诉32件,采取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磐石、桦甸、舒兰、高新区等地,依法向企业追缴长期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2.21亿元。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助推区域新一轮振兴发展
紧跟市委部署,依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出台了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批捕制假售假、金融诈骗、欺行霸市等经济犯罪70件86人,起诉136件308人。加大对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和创新企业的服务力度,对丰满大坝、松花湖国际度假区等百亿元项目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与朗星公司等民营企业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建立了无偿服务“绿色通道”,帮助引进专业人才69名,解决各类问题20个,提供法律咨询223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829次,得到市委充分肯定。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三豪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提供司法帮助,在全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科技创新的经验。
坚持执法为民,依法服务保障民生。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了“人权司法建设年”活动,出台了维护公平正义30条指导意见,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了检察人员的人权保障意识。集中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17件176人,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享受改革红利。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搭建来信来访、视频网络等“六位一体”接访系统,3年以上涉检信访积案全部得到解决,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先后为7名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57.7万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积极参与市委“双服”活动,共投入资金、协调物资600余万元,广泛走访帮扶项目企业、社区村屯、困难群众,检察日报、江城日报先后予以报道。
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水平。加强执法衔接协作,与31个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在国土、林业、税务等6个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加强生态环境依法保护,立案查办毁林种参等危害生态环境渎职犯罪26人,会同有关部门逐一排查城区排水口,督促整治污水渗漏直排3处,促进了绿色发展。积极介入安全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了富康木业通勤车燃烧事故、芳邻幼儿园喂食儿童病毒灵事件等,保障了安全发展。强化涉检网络舆情的引导研判,及时处置各类敏感信息17件。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基地,在两级法院全部派驻了“检察官工作室”,清理基层检察室27个,健全了一线服务平台。
三、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坚持以规范执法为目标,不断健全业务运行机制。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执法办案说情报告、检察人员外出办案报告等执法管理制度,完善介入命案侦查、执法风险评估、同步录音录像等业务运行机制,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确保了办案质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667件、重要案件信息65件、终结性法律文书292份。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检察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四风”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25项,完善制度规定45项,开展了治理“慵懒散奢”等14个专项整治、控申等3个窗口单位专项服务和评查回访等“四个一百”专项监督,三公经费同比大幅度压缩,文风会风显著改善,机关作风明显改观。市院控申处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典型报告会上作了事迹宣讲。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组织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组决策力、党委影响力、总支执行力、支部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干部廉政档案126份,开展廉政约谈43人次。对腐败和“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开展检务监督13次,受理举报线索17件,均已办结,并对所涉人员全部开展了约谈。
坚持以素质能力为重点,不断提升检察队伍软实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了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加强素质培养,广泛开展侦监讲堂、公诉论坛、听庭评议等新型岗位练兵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时代的公诉能力建设”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市院被国家检察官学院评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AB岗工作模式,选派69名年轻干部到控申接待窗口锻炼,工办理案件68件、完成事项327件,提升了干部综合能力。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制定《加强责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被省院以文件形式转发。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桦甸市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2015年是全市落实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关键一年,是全市检察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之年。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法治建设新任务,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为基调,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执行力、软实力、公信力建设,切实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区域新一轮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