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8日在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院长 姜富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各方面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0869件,结案率为96.3%。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1505件,结案率为95.4%。
一、围绕法治吉林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8726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199人。严惩杀人、抢劫和涉毒、酒驾及“盗抢骗”等群众深恶痛绝犯罪。圆满审理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央视人员系列职务犯罪等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案件。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对中院大要案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严格证据标准,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死刑核准率连续5年为100%。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船营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悉心化解民商事纠纷。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117196件,总标的额207.2亿元。大力推进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无缝对接,民商事纠纷调撤率为60.8%,有8000多件纠纷在诉讼程序外得到解决。中院在全省会议上介绍诉调对接工作经验,昌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中院和丰满、蛟河、磐石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试点院,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省唯一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落实司法拥军措施,桦甸法院被北部战区评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
稳妥解决行政争议。理性和谐化解官民纠纷。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4857件,调撤率为16.1%。受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92件。按年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积极敦促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率由2013年不足1%提升至2016年的44%,超过全省均值7个百分点。省高院向全省法院推介我市的做法。
坚决保护胜诉者权益。全市法院执结案件42051件,标的总额218.3亿元。精心组织系列攻坚活动,确定的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积案全部执结。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中院和船营、桦甸法院的工作经验。建立执行指挥中心,以法治威慑破解执行难。四年来,两级法院在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296人、发出“限高令”1758个、限制出境119人次、司法拘留1350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84人,执行到位率由2013年的26.7%提升至2016年的38.2%。中院两次在全省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围绕“事要解决”目标,领导亲自包案,落实刚性制度,倒逼信访化解。涉诉进京访总量由2013年的182件下降至2016年的60件。引导信访人合法表达诉求,全市法院对违法闹访、缠访构成犯罪的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7人。中院先后三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依法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保障没钱的当事人依法维权。
创新推进法治建设。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送法服务“四进”活动。大力倡导恢复性司法,公开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中院创新参与社区矫正的做法和“民转刑”、“涉众型犯罪”专题调研报告,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市政法委充分肯定,并在平安吉林建设会议上介绍经验。
二、积极推动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不断创新审判监管机制。四年来,围绕省高院党组提出的“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目标,相继开展了司法行为规范年、司法活动公开年、司法公信提升年和司法机制建设年活动,稳步提高审判质效。市委和省高院主要领导,对中院提升司法公信的做法给予肯定批示,一些创新举措直接进入上级法院管理决策。2015年,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第二巡回法庭审判点。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市法院从746名法官中选任员额内法官431人。中院制定《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回归法官裁判权,并积极推进人财物统管和法官职业保障改革,释放了改革正能量。2016年受案量突破5.9万件,占全省总量的14.9%。法官人均结案130件,结案最多的达370件。《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了中院的改革经验。
规范推行立案登记制。按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求,中院率先出台《登记立案暂行办法》。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登记立案67427件,当场立案率99.6%,对材料瑕疵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依法不予受理293件,防止了虚假、恶意诉讼。省人大副主任陈伟根对我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中院和丰满、桦甸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诉讼服务中心示范院。
大力推动“阳光司法”。四年来,全市法院在网络平台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1447条、裁判文书19280篇、执行信息1360条。从2015年下半年起,中院全力推进网上立案、审理、调解、执行、拍卖等司法业务,并开通官方微博、微信诉讼平台。蛟河法院微博直播刑事庭审,高新法院开设执行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龙潭法院实现网上阅卷服务。省高院在中院、蛟河法院召开全省电子法院现场观摩会,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对我市电子法院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2015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中院在包括最高法院、31家高院、49家较大中院共81家受评法院排名第13位,在49家受评中院排名第8位。
三、聚焦全市工作大局,释放保障服务效能
能动保障振兴发展。围绕“五大发展”目标超前研判制度措施,倾力服务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发展战略和结构调整、创新驱动、民营经济发展。四年来,全市法院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78件,保障相关项目建设;为小微企业保全财产1594件次,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受理破产案件,促进资产重组和招商引资,引导“僵尸企业”规范退出市场。
倾力服务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精心组织促发展惠民生立功竞赛、“双服务”和薄弱村(社区)、困难群体帮扶及脱贫攻坚活动。四年来,仅中院就为帮扶村制订三年发展规划12个,引进项目3个,筹资建设桥梁1座、办公用房3处、小学1所、木耳种植基地1个,为特困群众协调就业岗位23个,捐赠款物价值100多万元。
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提高法治能力水平
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引导法官干警强化为民意识、祛除不良风气、自觉用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约束言行。创新落实“基层党建加强年”和“谋发展、敢担当、正风纪、抓落实”机关建设巩固年任务,充分转化教育成果。中院“党旗、堡垒、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和船营法院党支部联动机制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中院融合式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宣传推广。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四年来,中院组织司法理论研讨15期、法官论坛10次、审判实务培训7620多人次、标准化庭审观摩89个。创立青年法官导师和疑难案件研究机制,适时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培训内容辐射全体法官。大力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创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磐石、桦甸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舒兰、永吉、蛟河、丰满法院被评为全省2013-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调研信息和司法辅助、警务安保及后勤保障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中院和磐石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全员签订承诺书并建立廉洁档案,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司法巡查覆盖各基层法院,组织审务督察24次、纪律检查32次、财务审查2次,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质量,逐级传导压力,扎紧制度笼子。四年来,两级法院通报庸懒散问题17次,查处干警违规违纪案件23件28人。中院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建设会议”上介绍的经验被中纪委收入廉政风险防控教材。
五、主动接受领导监督,助推法院科学发展
牢固坚持党委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在干部调整、市政府在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从根本上保障了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市委政法委帮助解决大量难点问题,体现了党领导司法的政治优势。
认真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三方面重点工作,并接受市政协专题视察,认真落实审议、评议意见建议。累计走访约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00多人次,邀请观察案件庭审、听证和列席审委会252件次。
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依法处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意见和检察建议,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共同维护法治权威。积极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67%。敢于接受舆论监督,认真回应公众关切。
四年来,两级法院共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11项,322人次获得市级表彰、267人次获得省级表彰、31人次获得国家级表彰。北京、天津、广东等地高、中级法院先后到我市法院考察学习,2015年中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我们深知,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解、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过去四年,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相应问题和困难。一是按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应对型司法服务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二是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案件执行难、信访化解难的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三是对下监督指导工作需要不断创新,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增强。四是队伍管理还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个别法官存在办案不公、不廉、不快等问题反映。此外,案多人少矛盾凸显,一线法官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面临巨大考验。有的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个别人违法闹访甚至辱骂、威胁、诬陷、殴打法官。我们将在全市人民的支持与监督下,努力解决上述问题,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2017年,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一要狠抓执法办案要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强力破解执行难,增加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二要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治权威。三要恪守“两个责任”,创新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展示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四要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实现司法服务效果最大化。五要创新对下监督指导机制,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不忘初心,铭记使命,敢于担当,创造性推进法院工作,为保障我市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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