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马路排水井盖翘起“硌”翻皮卡

20.07.2015  10:56

行驶车辆突然腾空翻落   新文化报 杨晋浩 摄

7月19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在 吉林 市哈龙大桥与哈大公路交会处北约1公里处,一辆行驶中的长城皮卡,后轮“硌”到了马路上翘起的排水井盖上,车辆突然腾空翻滚,四脚朝天落在地面上。所幸此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行驶车辆突然腾空翻落

19日上午11点左右,在事发现场,一辆绿白相间的长城皮卡四脚朝天翻在道路中间,破碎的前挡风玻璃已与车体脱落,车辆箱体钣金严重变型,旁边还有一个受损严重的冰箱。离车辆约8米处的马路上,有一个井盖子,上面写着“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排水”字样,在井盖子旁边就有一个没了盖子的排水井。

据长城皮卡司机李先生介绍,这个井盖子就是排水井上的,他的车由南至北行驶过程中,就是被井盖子“硌”翻的。

“当时,井盖子还在井上。我开着车,准备去双吉给家人送冰箱。当车辆行驶到此处时,发现前面一辆轿车从有点凸起的井盖子上压过后,发生了颠簸,此时的井盖子就有些斜歪了。当我开车想躲过时,只是前轮子躲过了,但后轮没有躲过凸起的井盖子,车辆被‘硌’的直接腾空翻落。”李先生说,当时,车上除他外,还有妹妹坐在后座上。幸亏他车开的不快,车辆翻落到地面后,自己先从车中爬了出来。随即,他将妹妹从后座上拉了出来,妹妹腰部感觉很疼痛。

下车后,李先生来到“硌”翻车的井盖子附近查看,发生此时的井盖子已与排水井脱离。“如果井盖子不凸起,不会发生这种事故。我的车只有交强险,现在车辆受损这么严重,我要找井盖子管理方讨说法。”李先生说,目前,他已报警,等待交警出现场。

目击者将车停在井口附近防止其它车辆发生事故

事发时,张先生驾驶一辆面包车正好迎面从现场驶来,他和朋友都看到了事发一幕。

“当时我们都是正常行驶,就看到这辆皮卡突然就飞了起来。”张新生说,当时辆车都正常行驶,他注意到皮卡车前侧的井盖有些翘起,皮卡车像要躲避井盖,但是右侧后轮还是不慎压在了井盖上。

“然后整个车就被颠了起来,好像前空翻一样,落地时,车底朝上,车头和车尾也换了方向。”看到此情况,张先生赶紧将车停在路边下车查看,可喜的是,车内俩人并无大碍,慢慢爬了出来。

“事发后井盖已经被弹起落在了附近,那口井成了大坑,担心其他车辆经过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避免其他车辆调入坑里,我将车掉头停在了无盖井南侧。”张先生在现场停留了将近一个小时,确认没事后,才离开现场。

律师:井盖的管理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随后,新文化记者开车从事发地哈大公路南北行驶了约三公里,发现行车道路上每隔500多米就有一个排水井,这些排水井离东侧路边约2米,但没有发生井盖有凸起的现象。

据长城皮卡司机李先生的妹妹介绍,事发后不久,交警就赶到了现场。当日中午12点左右,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处相关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查看,工作人员表示,此路段有保险,会对此事故负责,修车和看病的费用他们都会负责。随后,市政处相关工作人员对井盖也进行了修复,排除了安全隐患。

针对此事,吉林市明大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日辉介绍,该井盖周围并没有设置任何施工字样,在正常行驶的街路上发生此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井盖的管理方应当对此事负相关法律责任。

“比如说广场上的健身器材,虽然是免费提供给市民应用的,但是如果器材发生损坏,造成市民身体受到伤害,管理方也要负到相应法律责任。”张日辉说。  

新文化报(杨晋浩  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