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招聘公告

28.10.2021  11:39

  吉林大学2022年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第一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和吉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

  招聘对象为校内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分为以下两个类型,两个类型岗位仅可选其一,不得兼报。

  1、专职辅导员岗位1:主要负责本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分文理科招聘。(联系人:李庚、刘娜 0431-85168009)

  2、专职辅导员岗位2:主要负责本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且需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公寓思政工作,分文理科招聘。根据各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2022年招聘负责本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且需入住男生宿舍开展公寓思政工作的辅导员。(联系人:李庚、刘娜 0431-85168009)

  岗位1、2具体招聘人数另行公告。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7、申报人文社科类辅导员的,应具有人文、社科相关专业背景;申报自然科学类辅导员的,应具有理、工、农、医相关专业背景。

  8、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未满30周岁(199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未满33周岁(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9、有从事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相应荣誉。

  10、具备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1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吉林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zhxg.jlu.edu.cn)预计在11月初正式开通。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生证本人基本信息页扫描件;

  (2)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3)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之后,须加盖所在县处级党组织公章);

  (4)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或聘书扫描件;

  (5)报名系统中所填奖项获奖证书扫描件;

  (6)现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扫描件(材料中须注明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以上(1)至(7)项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初审和筛选。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初审合格、筛选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系统生成的应聘报名表纸质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设置综合能力考试、初试和复试等三个环节。各环节考核成绩排名均按照岗位类型和学科类别分别确定。参加初试和复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

  五、确定人选

  学校根据拟聘人数和复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形式

  学校与新聘专职辅导员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专职辅导员,学校可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1、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附件:

   附件1: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

   附件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模板.doc

  吉林大学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