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等事项

19.03.2018  05:52

  3月16日,吉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代表团团长巴音朝鲁,副团长景俊海、林武、陶治国、金振吉参加审议。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赞成和拥护制定监察法,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法草案全面贯彻和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监察法草案的框架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充实、逻辑严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成熟可行。

  代表们一致认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选择,有利于把党的意志贯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文/曹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