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才在全省各类城镇落户不受限

04.02.2015  11:56

吉林发布

近日,吉林省政府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专门指出,大中专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和技能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在全省各类城镇落户不受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等限制,凭毕(结)业证书或相关专业证书即可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