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窃贼盗窃财物送女友 连腐乳洗碗液都偷
这是一个“不忌口”的贼,凡是能看到的,只要能拿走的,基本不放过。他偷盗的物品,贵重的包括金银首饰、名言好酒,便宜的包括猪肉、大米、白面,甚至连腐乳和洗碗液也不放过。用民警的话来说,“偷的东西够开个超市了”。
盗窃案频发,一天一两件
从2012年以来,吉林市乌拉街满族镇镇内及周边村的居民家中多次发生入室盗窃案。村民反映被盗的物品各种各样,有的说家里钱被盗了,有的说金银首饰被盗了。不过,同时他们还反映,一些小的生活物品也会被盗。
到今年开春以来,盗窃案件案发率越发多了起来,居民群众家中的财物遭受到非常大的损失。至今年9月和10月份,更是频繁,有时候一天一两件盗窃案。
女友说,为啥送我的都是旧的啊?
频发的盗窃案让民警很是头疼。尽管,案发地点都集中在乌拉街满族镇镇内以及旁边的公拉玛、旧街、东窑等村子,较为集中,但是因为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撑,民警却一直无法锁定嫌疑人。
“盗窃手法很专业,几乎不留下任何证据。一看就是惯犯。我们当时密切关注着几名有前科劣迹的人,却始终没有证据让我们锁定其中某个人。”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乌拉街派出所民警段明月介绍,直到今年10月末,民警才锁定了辖区居民孙某。
孙某今年52岁,曾因盗窃3次入狱。最近的一次是2011年出狱,符合嫌疑人作案时间。另外,他出狱后没有固定工作,每天游手好闲却花钱时大手大脚的。另外,他还有一起案子嫌疑较大。乌拉街镇内有户居民家,钱放在被窝里,却被偷走,其余东西都没有被翻动。孙某知道这家的情况。
另外,则是他有个女友在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有一次到乌拉街镇来看他,和邻居提到,他经常送她耳环、项链,而且都是旧的。其女友还问他,为啥送我的都是旧的啊?孙某说,这是账务往来,别人顶账给的。
这些消息汇总至派出所,专案组决定将孙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加强对其的监视,并派民警便衣跟踪,争取将其抓现行。
被盗的身份证在其家中找到
11月8日,周日。民警放弃了休息时间,对其继续实施跟踪。不过,此人东游西逛,并没有作案。一直到13时许,跟踪的民警遇到个熟人被拦住了几分钟,然后忽然发现孙某不见了。没多会,孙某又出现了,一路溜达着回家了。民警打听后得知,孙某这段时间在镇内居民龚姓家门口出现过。
14时许,派出所再次接到失窃报案。龚某称,自己家被盗,丢失物品包括钱包、现金、手机、古币、洋票等物品,价值5000余元。
派出所将孙某传唤至派出所,但是他否认盗窃事宜。民警开具搜查证到孙某家搜查后,果然找到了龚某的身份证和手机,证实孙某确系盗窃嫌疑人。
两口大缸,装满了千余件赃物
在孙某家灶台旁,有两口1米多高的腌制酸菜的大缸。里面装满了大量的物品。包括金银首饰、手机、香烟、名酒、现金、古币、粮票等贵重物品,还有小到茶叶、打火机、袜子、洗碗液等日用品,共计千余件。
在证据面前,孙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盗窃的犯罪行为。他说,自己旧习难改且没有经济来源,出狱后不久就又走上了盗窃之路。偷盗的物品,不但包括金银首饰、香烟名酒,还有许多生活物品,例如猪肉、大米、白面等。盗窃过的香烟,既有几十元一盒的“中华”,也有4元钱一包的“红梅”。甚至连别人穿过洗干净的袜子,也不放过。
此时,民警才知道,在孙某家灶台旁有一小箱腐乳,也是他偷来的。
他盗窃的物品,可以开一个超市了
“他偷盗的物品,五花八门,真的够开一个超市的了。”段明月称,孙某目前被核实下来的盗窃案件已经超过30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不过,因为作案次数太多,还有许多案子,他自己也记不住了。
这些被盗物品,一部分自己消费了,另一部分则被转移至其女友家中,谎称顶账所得。目前,孙某已被刑拘,近日内将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