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7.04.2015  17:09

  在延吉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中,下列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本期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1.(2014)延执字第1602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边青山钟里物质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吉,执行标的额60.4万元;

  2.(2014)延执字第1762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边朝鲜族民俗风情园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宇辰,执行标的额88万元;

  3.(2014)延执字第1593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边朝韩科技信息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李宗植,执行标的额34.4万元;

  4.(2014)延执字第1841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边敖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河东,执行标的额13.5万元;

  5.(2012)延执字第424号等集团案件,被执行人延吉市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春龙,执行标的额39.7万元;

  6.(2014)延执字第1604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吉市平昌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吉龙,执行标的额10.6万元;

  7.(2014)延执字第1510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吉林省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道黄,执行标的额58.9万元。

  8.(2014)延执字第1531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吉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池铜新,执行标的额33.3万元;

  9.(2014)延执字第1614号执行案件,延边长白山仙峰滑雪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朴京淑,执行标的额15.2万元;

  10.(2015)延执字第22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边耀天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岗,执行标的额21.5万元;

  11.(2014)延执字第1330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边盛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盛锡存,执行标的额25万元;

  12.(2014)延执字第1330号执行案件,延吉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表人毕春海,执行标的额24.9万元;

  13.(2014)延执字第1546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边方舟旅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燕,执行标的额13.8万元;

  14.(2014)延执字第1492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信明,执行标的额7.78万元;

  15.(2014)延执字第1601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吉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振兴,执行标的额5万元;

  16.(2014)延执字第1739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延边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云江,执行标的额4万元。

  举报电话:0433-2586323

  2015年4月6日

  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