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延吉出境游不用证明我妈是我妈

09.04.2015  18:21

  昨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则题为《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的新闻,被各大网站转载,引起网友热烈讨论。原来这是北京市民陈先生的一句感慨。听起来有些好笑,却是他的真实遭遇。

  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被要求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母子关系。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如果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这个证明要跑近千公里,陈先生非常头疼,而这个麻烦在他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后,就解决了。

  陈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工作人员回答往往是“就是这么规定的”。但花点钱、找找人就行,或者在没有知情权的社区盖个章也行。

  对此,记者走访了延吉市内几家具有出境资质的国际旅行社,他们均表示,写其他联系方式只是为了防止联系不上当事人。在办理出境旅游的时候不用必须填写紧急联络人,也不需开相关证明。延吉市旅游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旅游法》的要求,没有规定出境旅游必须填写紧急联络人,也没有相关手续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