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清退“超标”低保,体现社会公平公正
最近,常州民政部门在全省率先实现救助对象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全覆盖,一举清退近3000户低保家庭。其中,一位84岁的老人因为名下有5万元存款而遭到清退,引起家人的不满,通过网络反映此事,在常州当地引发争议。(11月3日 中国新闻网)
老人孙子反映老人拿了20多年的低保,最近因为名下有5万元存款,导致低保被取消。当地民政部门很快对此作出解释,原来今年对于低保的审核已经包括金融资产,人均存款超过3.5万元要退出低保,如果是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再上浮20%,人均存款超过4.2万元退出低保,同时老人有3个女儿和一个孙子,都有赡养能力,因此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老人不符合低保条件,故予以清退。
领了20年低保,并不能作为驳斥清退的理由。低保费作为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本应该给真正需要的人,从而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变,生活水平也应该不断进步,低保对象自然不是一成不变,更不是只增不减的,以前有低保现在也应该有的思维更是大错特错。
合理清退低保,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因为以往的低保审查环节基本采用传统调查手段,比如入户调查、信函索证、邻里访问等,调查结果往往存在主观人为因素,进而造成了很多“骗保”案件,例如开宝马车领低保,坐拥数套房产依旧全家吃低保等等,无疑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现在通过更新调查手段,扩大调查范围,掌握低保户的基本经济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一目了然,保留符合条件的,清退“超标”的,一视同仁,正是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更是保障了财政资源的合理利用。
当然,虽然清退“超标”低保势在必行,但是我们的民政部门必须严格核实,考虑特殊,严禁“一刀切”的图省事做法。对于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但是生活又确实困难的家庭,应该能够提供其他形式的救助和补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这就需要我们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详化细则,认真落实,反复核查,确保数据不重不漏。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