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关于深化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的通知

27.07.2015  11:59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关于深化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的通知 供销经联字〔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现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深化业务合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业务合作的重要意义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农发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服务“三农”是立行之本;双方在职责使命、发展目标等方面高度契合,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长期以来,双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政策方针,在棉花收储、农业生产资料淡季储备等领域密切合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农民生产生活和金融服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决定》的出台,为双方深化业务合作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农发行各级行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业务合作的重要意义。双方深化业务合作,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强化各自的支农功能,完善双方服务品种,创新管理手段,增强履职能力,在支持和服务“三农”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拓宽业务合作范围

  按照“助力三农、合作共赢”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破解农村金融瓶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继续深化传统领域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宽领域、多方位的业务合作,创新发展方式和手段,形成支农合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一)巩固传统合作领域。坚持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深耕细作棉花、农业生产资料、羊毛等传统业务领域,同时农发行将加大对棉花物流网络项目、农资物联网建设项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第三方监管仓库扩建项目以及大数据库建设项目等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农业生产问题,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等多种方式开展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服务项目,在规范承贷主体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贷款予以支持,促进农业现代化上台阶、上水平。

  (三)支持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通过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支持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电子商务、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和农村商贸流通等建设项目,打造“网上供销社”。

  (四)支持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创新。农发行将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支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有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次纵向整合。支持中华棉花集团公司与新疆棉麻公司进行资源整合;支持中农集团公司等农资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打造、培育一批业务范围涵盖农业全产业链的大型企业集团。

  (五)探索拓展农村合作金融、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合作领域。加强联合调研,探索研究合作新领域、新模式、新机制,力争在农村合作金融、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领域取得突破,进一步提升支农能力。

  三、构建畅通高效合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农发行总行是双方深化合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双方将建立高层定期互访机制,通报情况,推进总部合作,研究解决条线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双方深化业务合作的具体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安排业务合作,开展业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农发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沟通机制,确保合作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顶层设计。双方系统要制定业务合作方案,明确清晰的时间表与路线图,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在深化传统领域合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在土地流转、农产品流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确保合作运作规范、运转有序。

  (三)加强项目对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各行业协会作用,在行业形势、企业情况等方面加强与农发行的合作,为农发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优选客户提供咨询帮助。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梳理本区域内符合双方深化合作范围的项目,对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及贷款条件的项目,应优先选择当地农发行作为该项目的主办行,积极向农发行提供合作项目及资金需求情况。农发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合作项目库,对符合农发行贷款规定、条件已基本成熟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调查、评估、审议、审批进度,提高办贷效率和服务水平。

  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农发行各分支机构在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自上级部门反映。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联系电话:010-66050699,010-66050795。

  农发行总行客户二部联系电话:010-68081499,010-68082040。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