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
8月23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全面总结了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以PPT的形式展示了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的基本情况;宽城区、南关区司法局就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工作交流;市社区矫正中心对集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做了介绍。李长春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长春副局长在讲话中,首先总结了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所取得的成效。一是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到2015年末,按省司法厅要求时限提前一年完成建设任务,实现了市、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中心的全覆盖。二是基本要素日趋完善。社区矫正中心普遍设置了监控管理、教育谈心、心理矫正等功能室,基本满足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扶的需要。三是功能作用日益突出。2014年11月份以来,市社区矫正中心共举办集中教育培训班23期,860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教育。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2015年以来,共组织3.2万人次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四是综合效应日益彰显。社区矫正中心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发挥了集中优势,成为了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阵地。
李长春副局长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强调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上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对标先进地区,在现有基础上不断上层次、上水平,努力实现“场所设施完善、组织队伍健全、管理运行规范、整体效能突显”的总体目标。一要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要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不断强化社区矫正中心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功能。二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设施。要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积极创造条件,对社区矫正中心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加以完善提高。三要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着眼于社区矫正长远发展,加强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四要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要理顺与基层司法所之间的指导管理和衔接配合关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运行管理。五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职能部门专门抓,努力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