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隆重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岗位标兵 业务能手
省司法厅党委成员、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在会上宣读表彰决定
厅领导向业务能手颁奖
厅领导与岗位标兵、业务能手合影
2011年1月17日,在吉林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1名岗位标兵、业务能手进行了命名表彰,授予李涛等10名同志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岗位标兵”称号,授予王哲等11名同志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能手”称号。省司法厅领导向21名岗位标兵、业务能手颁发了奖杯、证书,并向每人颁发奖金3000元。会议期间,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王进义等厅领导亲切会见了岗位标兵和业务能手,并与他们合影留念。
省司法厅这次命名表彰的21名岗位标兵和业务能手,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业绩突出、勤政廉洁,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标杆和优秀代表,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的榜样。省司法厅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岗位标兵、业务能手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保持和发扬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事业发展中再创新业绩。同时,号召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向受到命名表彰的岗位标兵、业务能手学习,学习他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为全省大局服务的政治责任感;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在司法行政基层一线不断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在平凡岗位上努力提升工作质量的可贵精神;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执法执业岗位上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这次省厅命名的岗位标兵和业务能手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本领,精通岗位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再立新功,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厅组宣处供稿)
附件: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岗位标兵、业务能手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岗位标兵 业务能手名单
一、监狱管教员标兵(5名)
李 涛:省长春兴业监狱一监区监区长
赵 荆:省吉林监狱七监区监区长
杨云伟:长春市净月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
李树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三监区副监区长
刘 军:省公主岭监狱五监区二区队区队长
二、劳教管教员标兵(3名)
刘永泉:省九台劳教所未成年大队大队长
林 森:通化市劳教所四大队教导员
金青龙:延边州劳教所二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三、法制宣传员标兵(2名)
刘杏仙(女):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金生:四平市伊通县法制宣传科科长
四、律师业务能手(2名)
王 哲: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主任
何宇坤(女):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五、法律援助律师业务能手(1名)
李登奎: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六、公证业务能手(1名)
李成焕: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副主任
七、司法鉴定业务能手(1名)
卢英强: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八、人民调解业务能手(4名)
吴亚琴(女):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甄连臣:东辽县安石镇文化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恩波(女):吉林市丰满区江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郎彦君:珲春市英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九、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能手(1名)
崔立民(女):吉林市丰满区第三法律服务所主任
十、安置帮教业务能手(1名)
李承龙:图们市司法局安置帮教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