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作重要讲话
厅领导、省监狱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
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3月16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主持召开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胡锦涛、周永康、吴爱英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讲话,厅领导和省监狱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同志结合本部门和本系统的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和司法部领导重要讲话的体会,并就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司法部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王进义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周永康等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司法行政机关要从五个方面重点把握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内容,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三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的“四个必然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四个根本目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七项基本任务”。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三个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即:在社会管理中具有主体地位;在社会管理中具有服务优势;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基础作用。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即:在人民调解方面,做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在法律服务方面,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促进社会公正方面,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在法制宣传方面,做好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工作;在律师、公证等社会新兴组织方面,做好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监狱刑罚执行方面,做好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工作;在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方面,做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工作;在特殊人群管理方面,做好社区矫正和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思想上要树立五个理念,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就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会发展进步;司法行政工作的本质作用就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范畴;加强社会管理是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发挥各项保障、服务作用;要通过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检验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
王进义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工作职能,围绕“18个针对”,做好“18个创新”,全力推进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即:针对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突出抓好监管安全工作创新;针对减少社会对抗因素的要求,突出抓好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针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要求,突出抓好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工作的创新;针对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突出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创新;针对提高服务社会能力的要求,突出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等法律服务工作创新;针对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社会组织管理的要求,突出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协会工作创新;针对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突出抓好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三调联动”工作创新;针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要求,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创新;针对在完善政策制度上下功夫的要求,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针对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的要求,突出抓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工作创新;针对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的要求,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政策创新;针对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机制的要求,突出抓好安置帮教机制创新;针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突出抓好服务民生工作创新;针对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突出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创新;针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突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针对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的要求,突出抓好弘扬法治文化创新;针对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要求,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创新;针对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要求,突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
王进义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在加强调查研究方面,要做到“四个围绕”,即:围绕中央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的规律特点;围绕司法部的部署和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任务,研究怎样做好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围绕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面临的难题,研究如何破解和实现突破;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进一步打造工作亮点。在加强工作指导方面,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突出对落实司法厅关于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意见的指导,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重点突出职能部门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指导,提升社会管理工作水平;重点突出对总结先进经验,培树典型工作的指导,形成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典型群体;重点突出对提升工作成效的指导,注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