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座谈会
省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3月24日,省厅在长春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对2014年全省基层工作进行总结,对2015年工作进行部署,并听取各地2015年重点工作汇报。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羚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王羚副厅长首先对各地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传达了黄关春副省长对我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黄关春副省长指出,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卓有成效,从民转刑情况和命案发案率两方面看,人民调解工作做得非常到位,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工作,切把基层司法所业务经费保障提到日程。王羚副厅长强调,黄关春副省长的指示体现了省政府领导对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的关心、关注,也对我们在人员紧缺、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按关春副省长的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王羚副厅长对进一步做好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加强学习。通过学习解决理论武装、工作善循、本领恐慌的问题。要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学习要有“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的追求,要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境界,要有“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思考。全体司法行政基层干部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行动的自觉和行为习惯。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做到坚定道路、理论和制度三种自信。要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学习业务,要做好学用结合。二要掌握情况。要了解当前形势和任务,了解总的工作要求,要全面了解年初全省司法行政会议部署的主要工作任务,要掌握本地的实际情况。三要履职尽责。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发展,做到“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市(州)司法局指导好本辖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党员干部要做到“三严三实”和“四有”,常规工作做好创新,全局工作突出重点,关联性工作要抓好结合点和切入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常规性要力争创新,人民调解的全局性工作要突出行业性、专业性的重点,司法所建设要抓好开发区和城市街道司法所建设的推进,要研究如何依托司法所建立司法行政服务中心,依托“百姓说事点”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工作,要做好典型培树,发现典型、培树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要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把司法行政基层组织、机构和机制建设好、做扎实。
全省各市(州)司法局、厅长白山司法局和扩权强县试点市分管副局长,基层科(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