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车外抛物就罚100元 本月长春有233人被罚

21.04.2015  12:48

新文化讯(记者 刘中全) 昨天,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对长春市主要街路进行了检查,严查司乘人员车外抛物行为。

昨天9时48分,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会处,一辆正在等红灯的私家车被交警拦了下来,原来司机王某在驾驶该车的时候车外抛物,违反了相关法规。王某不好意思地接过100元的罚单,表示以后一定管住自己的手。

10时30分许,自由大路与亚泰大街交会处附近,一黑色私家车司机把左胳膊搭在车窗边,时而把手伸出窗外弹烟灰,当车继续前行至东岭南街与同华路交会处时,该司机将烟头扔到窗外。随即,100元罚单也被交警递到该车司机于某手里。

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对车外抛物的整治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高清摄像头、交警执法人员驻点整治和流动巡查相结 合方式的开展,车外抛物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4月初至今,各城区、开发区针对车外抛物行为已对233人进行处罚、对330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