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聘请省内外专家召开高瓦斯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方案评审会

15.02.2017  20:37

 

              2月15日,省煤矿安全监管局聘请省内外专家召开高瓦斯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方案评审会。评审会得到了国家局的大力支持,杨以民副巡视员亲临指导。省安全监管局对此次评审会议十分重视,卜庆安副局长、鲍威达总监及煤矿监管、煤炭行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请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同志介绍辽源矿业集团西安煤业公司六区、龙家堡煤矿、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通化矿业集团江源煤业公司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方案内容。评审专家及参会人员就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领导对下一步做好全省高瓦斯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突出危险性鉴定方案。 评审邀请和聘请的领导和专家层次和级别都很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十分切合实际,沈阳研究院要按照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方案。 二是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鉴定工作。 沈阳研究院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鉴定方案,依据规定程序和方法开展鉴定工作,鉴定结束后,出具明确的鉴定结论。  三是要加强工作对接。 煤矿企业负责提供突出危险性鉴定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详细、准确,由技术矿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按审定后的鉴定方案,严肃认真,科学严谨地完成鉴定工作。 四是要加强专家督导。 省局从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库选用专家组成专家督导组,全过程跟踪督导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督促整改,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是要科学运用鉴定结果。 鉴定机构要精准编制鉴定报告,严禁出现模棱两可的鉴定结论。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20天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将鉴定报告报送省煤矿安全监管局,同时抄报所在市(州)、县(市、区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矿安全监管局以正式文件公布高瓦斯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

              应邀参加评审的专家有原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周开才、淮南矿业集团高级工程师李点尚及部分省内专家。纳入全省首批鉴定辽源矿业集团西安煤业公司六区、龙家堡煤矿、珲春矿业集团八连城煤矿、板石煤矿、通化矿业集团江源煤业公司总工程师、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张庆山处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