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召开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座谈会
2015年8月17日,吉林省召开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学习交流经验,厘清发展思路,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发展。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长春市二道区岭东社区“幸福里”助老之家、宽城区永盛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绿园区温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春市政府、二道区民政局和3家养老服务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民政厅郑国君厅长总结和具体部署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隋忠诚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几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任务。吉林省民政厅确定了养老工作思路,即: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统筹发展社区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抓服务、社区养老抓覆盖、机构养老抓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在抓养老服务工作中,将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示范带动、创新驱动。2014年,省民政厅指导长春市二道区岭东社区开展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试点,得到了老年人及家属的普遍认可,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全省共有218个城市社区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的15%;全省共有173家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涉及家政、照料、餐饮、医疗、康复、护理等10多个领域,服务老年人24万人。形成了委托运营、延伸服务、资源共享3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委托运营模式,即通过招投标将社区用房及设施无偿提供给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延伸服务模式,即社区依托辖区内养老机构,借助其服务设施和队伍优势,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资源共享模式,即民政部门或社区(街道)将社区周边企业、商家、医疗服务机构等相关信息录入其搭建的信息网络平台,由其完成供需对接和服务派送。充分肯定了长春市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创造性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做法。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随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以及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专业化需求的提高,仅靠政府和家庭成员已无法满足养老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是养老服务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要走出盲目建设机构、扩大机构规模的误区,从实际出发,把重点放到居家养老服务上来;要改变完全依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让位社会力量承接居家养老服务;要破除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各种疑虑,为他们创造更优的发展条件。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和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真正做到投资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产业规模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创制。通过政策创制着力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的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地”。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投融资等方面加大执行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二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一方面,加快社区养老设施建设。2015年底,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要实现全省覆盖。同时,依托街道和较大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有效聚合区域内各类服务资源,对接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使社区成为支撑居家养老服务的集成中心和运行枢纽,实现居家老人、社区平台、社会力量的互联互通。三是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是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养老服务,尽可能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优先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发挥福彩公益金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入的补充作用,从2016年起,省民政厅将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各地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四是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将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在初创期提供办公场地、发展指导等支持。适当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空间。重点培育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定点单位,支持连锁经营、统一管理,打造特色品牌。五是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及合资合作等方式,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服务场所、设施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使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家政、物业等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向居家老人提供延伸服务。支持县(市、区)政府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将当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整体打包与民间资本进行合作开发和经营。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实现老年人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
会议上,吉林省副省长隋忠诚对近年来吉林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快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把养老服务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去认识,增强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需求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保障基本民生,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需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从机遇看,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培育消费热点,创新投资领域,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提供了广阔空间。从趋势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互联网+行动,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提供了新的动力。二是要进一步解决好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思想观念问题,重点是要牢固确立依靠社会力量为主体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理念。政府要逐步从直接的服务提供领域中退出来,让路给市场、让位给社会,通过引导和扶持,使社会力量早日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着力解决政策支持问题,重点是要抓紧出台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国家和我省的扶持政策,只能做加法,不能做减法,营造统一开放、平等参与、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培育问题,重点是要全面推广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的三种典型模式。因地制宜,丰富发展委托运营、延伸服务和资源共享三种典型服务模式,通过场所支持、资金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真正打造成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着力解决优化市场环境问题,重点是要充分激发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热情。在养老服务设施立项申请审批上,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公办和民办、营利和非营利、内资和外资养老项目建设和运营,要实现一视同仁;允许所有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自主制定价格,实现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中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养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协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要做好统筹规划,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把养老服务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切实完成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养老服务行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实施养老机构行政许可、等级评定、服务评估制度,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要突出困难群体服务,把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保障好,做到应保尽保。政府购买服务要优先解决好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养老问题。
会上,印发了省民政厅等10部门制定出台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长春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试行)》、《关于使用福彩公益金购买养老服务操作规程》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