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全省少数民族社团负责人培训班

29.04.2016  16:18
  

  

  为加强我省民族社团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社团的积极作用,4月27日,全省少数民族社团负责人培训班在长春市吉林省民族干校召开,培训历时2天半。全省各少数民族社团负责人代表和市(州)民委干部6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主要进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解读、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解读、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社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省民委主任朴松烈与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社团负责人座谈交流时,充分肯定了少数民族社团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所发挥的作用,概括为“三好”。一是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二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好;三是扶贫济困、公益慈善作用好。 

  对于今后做好新形势下少数民族社团工作,朴松烈主任提出,一是坚持一个方向,就是要强化“五个认同”认识。二是把握一个主线,就是要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民族社团工作的宗旨。三是把握问题导向,就是要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朴主任强调,省民委将进一步加大各方面支持力度,为社团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法规处  陈峻,民研中心  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