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型、面积变了,价格也贵了校方:团购时规划还未确定

07.01.2015  08:08

 2011年,长春市多位购房者与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签订团购购房协议,但在规划更改无法按照协议建设时,购房者并不知情,最近,购房者才知道,交全款签协议的房子楼栋号、户型、面积都已发生了改变。

市民反映

与学校签订团购购房协议

盖起来后户型面积有变化

长春市民许女士反映,自己是2011年和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签订的团购购房协议,到现在要交房时发现自己买的房子户型、楼栋、面积都和最开始签协议时不一样了。

许女士是在2011年与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签订的内部购房协议,小区名暂定为“长信翠湖园”,位置在前进大街881号,为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原址,当时,学校楼还没有拆除,楼盘也还没开始建设。

在合同中,规定了购房者所选的楼栋号、单元号、楼层、面积,以及房间号等信息,团购的楼栋号为5栋、8栋和10栋。

购房款在协议上也有明确说明。与许女士情况相同的有不少人,6日上午他们也来到小区,不同业主的价格不一样,记者翻阅了几位业主的购房协议,价格为5000多元每平方米。

协议里同样规定协议签订即付房款的100%,房屋售出不退。并规定,如果因甲方(学院)交房时间逾期,乙方(购房者)可提出退房,甲方承诺除退还乙方已交房款外,还按年息6%补偿乙方。交款收据上对于购房者所买房屋信息也有所体现,并盖有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的公章。

协议中规定的交房时间是2012年底,到了协议约定的交房时间没交上房,小区的名字也不是协议上的“长信翠湖园”,而是“圣海国际”。

校方回应

称因规划更改

楼栋号、户型、面积都改变

2014年12月底,有团购的业主收到一封来自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的公开信,信上写着,历经3年余开发建设,克服拆迁困难、土地摘牌、手续审批、挡光补偿政策变化调整、作业面不够等不利因素,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因规划审批的原因,原来团购房源的楼栋号、户型、面积都已经发生改变,因房型不同,原有团购房源已经打乱,并分配到现有楼栋。

重新分给我的,和我当时签协议时的完全不一样了,我当时买的是70多平的,现在补给我的是两个40多平的房子,还得补差价。”许女士说。信中写道:“本小区住宅开盘平均价9800元每平方米,签署‘房源确认书’后三日交纳差价款的购房人,按售楼处销售价格享受8(均价约7840元每平方米)折优惠补交。

对于此,一些购房者并不认可。“我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买这的房子,这几年一直在租房子,现在让我按7000多块钱补差价,退房只给6%的利息,这样的补偿额度我接受不了。”购房者辛女士说。一些购房者表示,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在更改规划时并没有告知购房者。

记者追访

开发公司

正与团购业主进行沟通

记者电话联系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一位姓姜的负责人。姜先生说,因为团购的时候规划还没下来,后来因为诸多原因更改了规划,校方没有沟通好,当时没有及时通知购房者,确实是校方的责任,但现在规划已经确定,楼也已经盖完了,校方积极和大伙沟通,分批开始协商,想要退房的购房者按照协议规定退还购房款,想要房子的根据面积协商补差价。“圣海国际”开发公司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张先生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托房地产公司开发楼盘,但因为2013年长春市新出台的日照时间管理规定和规划等其他原因,小区已经不能按照和购房者签协议时的规划进行建设,只能按照规划部门认可的规划进行建设,因此现在的楼栋、户型、面积与原来相比有了很大不同。张先生代表学院向团购购房者道歉,称在变更设计时没有及时告知购房者。

张先生说,想要退还购房款的按照团购协议里6%的年息进行退还,想要购房的购房者需要根据商定的价格补齐差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型面积等问题都可以协商,目前,开发公司正在分批对团购业主进行确认。

■律师说法

如是有效合同

一方没有履行则属于违约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王刚说,现在很多团购都是由委托方委托地产公司开发,往往是地皮审批下来后,委托方就与购房者签订团购协议,把房子先卖出去了,因为后面的规划审批等手续,容易导致出现延期交房等情况。

双方签订的协议需要确定是否是有效合同,如果是有效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则属于违约责任,要看合同中有没有对于违约的规定,如有则按照合同约定。

此外,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交房,购房者可以主张交房日期起这段时间租房的费用。记者 胡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