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考核排名: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29.12.2014  11:53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除依照法律规定保留审限内结案率等若干必要的约束性指标外,其他设定的评估指标一律作为统计分析的参考性指标,作为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的数据参考,坚决杜绝以保证结案率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乃至全社会,引来一片叫好,网上一片点赞!

  取消考核排名,体现了科学的政绩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与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紧密相连。作为依法治国主力军的人民法院,如何树立科学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法官的主体作用,事关重大。考核排名,无疑会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各地争先恐后,有的地方为了取得一张漂亮的成绩单,竟然数字注水,弄虚作假。

  取消考核排名,体现了尊重司法工作规律。司法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法官从实体上、程序上严格适用法律,运用法律和智慧行使审判权,应充分得到尊重。取消脱离实际的考核指标,就是对司法工作规律的尊重。

  取消考核排名,体现了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无论是在两会上,还是在视察座谈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系统的考核排名做法,对群众年底难立案等问题,均提出过不少意见建议。

  取消考核排名,体现了顺应广大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的要求。广大法官身处执法办案第一线,在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巨大的同时,还不得不考虑这样那样的考核指标和排名情况,既牵扯了精力,又影响了正常的办案。取消考核排名,成为广大法官的共同呼声。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是必须防止出现变通行事的现象,导致名义上取消,实质上保留;二是必须防止放任自流的现象。法律规定的审限内结案率等必要的考核和管理指标必须坚持保留;三是必须进一步改革完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使其为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全面、更为客观真实的数据支持。取消考核排名并不意味着取消一切数据指标统计。在信息化、大数据时代,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审判信息数据,深入进行统计分析,意义重大。如果说考核排名是成绩单的话,那么日常数据统计则是体检表,取消考核排名,就是要让体检表最大限度地反映出客观真实的审判工作运行态势。

  取消考核排名,最高人民法院已带了头,希望各地高院积极行动,尽快取消本地区不合理的考核排名,切实给法官减负,切实让老百姓年底立案不再难!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