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发烧后上幼儿园抽搐 家长追究园方责任
当老师不容易,孩子家长的事都得多留心。这几天,双阳太平镇的王先生就怀疑,自己交待的话,老师是不是没听进耳朵里。王先生儿子小嘉,早上有些发烧,白天特别交待老师多照看些,结果,中午接到老师电话时,孩子已经烧到抽搐。
男孩小嘉今年三岁,正在上幼儿园。3号凌晨三点多,突然发烧到37.8度,吃过药后有所好转,早上七点,幼儿园老师来家接孩子,小嘉母亲把退烧药交给了老师,并嘱咐老师,如果小嘉再发烧,给小嘉爸爸打电话,他会去接孩子。
王先生说,上午11点左右,老师给他打电话,说孩子发烧抽搐,已经被送到当地医院,叫他赶紧过去。12点他赶到时,孩子已经不再抽搐,但仍在发烧。随后他带儿子到了双阳区医院,医院建议他们转往 长春 治疗,他又带儿子到了吉大一院。一检查,小嘉得的是化脓性扁桃体炎,需要住院治疗。住了五天院,小嘉的病治好了。但他认为,幼儿园老师没能及时发现孩子高烧,延误了病情才导致抽搐。他要追究幼儿园的责任。
王先生表示,按医生的说法,如果孩子得到及时救治就不会发生抽搐,他曾要求查看幼儿园的监控,但老师称监控在小嘉发病前几天坏了,这更让他确信了自己的猜测,他认为此事幼儿园有责任,应该给自己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为此,他找到幼儿园,当时看护小嘉的李老师说,当天早上确实是她把小嘉接到幼儿园的,但因为知道小嘉在发烧,她曾打电话给小嘉母亲,表示希望小嘉在家休息,但孩子母亲坚持要孩子上学,她才接走小嘉。到了幼儿园,小嘉状态一直挺正常,只是有点蔫。直到小嘉吃过午饭,正要午睡时才突然发病。
李老师表示,自己发现小嘉发病后,及时采取措施,尽到了监管义务,不应对小嘉突发疾病负责。 吉林 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孙柏松律师认为,此事中,小嘉是突发疾病,而非受到人身伤害,且家长知晓小嘉有发病的可能,因此幼儿园的过错非常小,甚至可能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