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的关系——海南林下经济调查启示

26.06.2015  11:51

  发展和生态是须臾不能松劲的两件大事。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总钥匙;生态底线同样重要,尤其在当前,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临界点,即便再压一根“稻草”,都有动摇经济增长根基之虞。在广大农村特别是林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要求,必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关系,在“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之间画上等号。这既是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欠发达林业大省的艰难选择。

  海南既是生态环境良好的省份,同时也是农村和林区经济尚不发达的省份。他们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过程中,通过科学规划和引导林下经济的发展,正在走出一条不砍树、不破坏环境、不搞污染企业,经济社会生态相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路子。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倾向。他们的经验和倾向对全国生态建设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借鉴意义。

  

  近10年来,海南省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一直呈现双增双赢的态势。2014年,全省林地面积达到3173万亩,森林覆盖率为61.5%,森林碳储量6000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近万元,在全国排位不断提升。这些数据较10年前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攀升。

  林下经济对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发挥了关键作用。全岛560万农业人口中,近400万为林农。10年前,人均纯收入中的近三分之一来自林业及林下经济。1993年率先在全国停止天然林采伐后,林下经济有效弥补或增加了停采后林农的收入。2014年,海南林下经济产值不断提升,林农人均林下经济收入也不断攀升,对全省林农增收做出了不少贡献。由于有了稳定的收入,且呈现较快的增幅,大大减轻了人为砍伐森林、破坏生态的压力。

  海南作为国际旅游岛,保护生态是重大战略,是必须坚守的生态底线。能够实现保护生态和农民增收双赢的目标,关键有3条:

  一是坚持生态立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上,海南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993年率先于全国停止天然林采伐;1999年率先于全国提出生态省建设;2009年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南被确立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海南把农民增收置于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始终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主要抓手,努力在两者间寻求最佳结合点。在全岛3165万亩林地中,有1036万多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这部分森林是全岛森林的精华,是必须坚决严格保护的对象。省委、省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条件下,按照相关标准,补助到各县市政府和国有林场,由各县市和国有林场执行保护任务,不得从事规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砍伐和开发。对1139万多亩集体林地,2010年已基本完成确权到户,其中有省级生态公益林308万多亩,省里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态补偿,由农民负责管护,在不得砍伐和依法报批的前提下,允许发展林下经济。剩余831万亩商品林地,由林农自主决定种植经营各类商品林,并鼓励发展林下经济。这样,较好地实现了保护生态和发展经济的有机统一,实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效果。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正确引导林下经济发展。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原则,海南编制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的规划。海南有4622种野生维管束植物,有陆栖脊椎动物660种,列入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23种,在全国占据独特的优势,但他们并没有盲目地搞开发,而是发展区域生态产品,主要框定在橡胶、椰子、桉树、黄花梨、沉香、木麻黄、荔枝、龙眼等人工林种,产品充分体现了热带地区特色和市场效益。结合区域特色和市场情况,在海口、文昌、琼海、定安、澄迈等经济发达地区重点在林下发展花卉、苗木,已经形成较大规模,在中西部山区市县重点布局林药、林菌、林蜂等;在琼北部分市区布局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在松树、竹子、棕榈藤资源丰富的市县重点布局林下产品采集加工。

  海南林下经济除森林旅游、林下花卉等实行公司化、工厂化、科技化生产外,绝大部分是农户经营,产品大部分是原生产品。他们的做法换来了更大的生态价值,也换来了海南林下产品的市场声誉,对今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三是坚持机制创新,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及林业部门从实际出发,对林下经济给以多种扶持。针对林农贷款难问题,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还实行贷款贴息;为解决一家一户难进市场问题,他们积极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联合闯市场;为促进林下经济产品销售,在各市县分散销售和龙头企业收购的基础上,省林业厅积极招商引资,抓好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建设。在澄迈县金马物流区筹建海南省林产品交易市场,主营木材、种苗花卉、林下经济产品等,开展货物仓储、海关监管进口木材加工、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同时,积极筹建“海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引入市场机制方式,建设“3个平台”(林权管理平台、林权交易平台、社会服务平台)、“3个市场”(资本市场、网上市场、要素市场)、“6个中心”,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创新活力和潜力。

  

  海南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林下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面对丰富的资源储备,面对增收致富的强烈愿望,如何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民增收的关系,始终把握好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向、重点和“”,依然是海南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一问题也引发了我们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保护问题的深层思考。作为生态良好省份,海南的做法及面临的问题在全国有很强的典型意义。

  第一,探索解决生态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之策。我们认为,着眼长远,缓解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一个重要出路还在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林劳动力的转移。海南目前还有400多万林农,就业增收始终是一件大事要事,应该加快发展能够广泛吸纳劳动力就业的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服务业,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届时林区的林农即可转变为林业工人,主要从事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由于人口减少后管护面积的增加,林农即可从管护中取得较高的收入。

  第二,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我们在调研中深切体会到,海南林区的干部群众为国家生态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目前的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议通过提高补偿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汇交易市场等,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第三,科学指导林下经济的发展。借鉴海南的经验,关键是要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的关系、企业带动和农民主体的关系、市场需求和产业规模的关系,在确保生态优先的原则下,科学指导林下经济的发展。哪些地方必须严格管护,哪些地方可以开发,能够开发什么不能够开发什么,容许开发什么、倡导开发什么,特别是不能开发的应该有负面清单,都应该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制定严格的实施规划,而且要根据科学认知的进展不断修订规划。从海南经验看,天然林、生态公益林是必须严格管护、严格限制开发的区域,林下经济的发展应主要放在人工林特别是经济林范围;发展林下经济的产业产品既要以当地资源优势出发,也要从市场需求出发,不影响生态、且效益较好的产业产品要鼓励大力发展,如海南苗木、花卉等,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可能影响生态的产业产品,则应当科学引导,防止对生态造成破坏。

  第四,在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要适时把科技、市场、金融、现代管理等先进实用的生产经营理念和元素输送给林农,并把他们组织起来走向市场,对林农专业合作社给以积极扶持。对龙头企业要积极引导,既要大胆引进不破坏生态的、从事特定产品和特定环节的龙头企业,也要防止一些企业以开发为名,实则在农村山区圈地占地的行为。政府尤其要加强社会化服务和金融支持。科技服务是当务之急。林区有许多不破坏生态又有极高经济价值的植物,需要去发现、研究开发。(钟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