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检察院积极发力作为 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

25.11.2016  23:35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切实依法监督纠正法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省院、市院相关文件要求,梅河口市检察院结合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实际,决定有序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一、召开法检联席会议,拉开执行监督帷幕。“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使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有序开展,梅河口市检察院与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联席会议,会上两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活动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文件,《意见》共十二条,分别就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当事人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的范围及人民检察院依职权进行民事执行监督的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意见》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调取民事执行卷宗,精准推动执行监督。法检联席会议召开之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调阅了200余本法院民事执行卷宗,目前,民行检察部干警正对调取的卷宗进行认真审查,此次审查着重对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执行超期问题、执行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况、执行对象是否存在不适格等问题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法院通报。对于卷宗中存在的问题,确有必要的,该院将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在指定期限内回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涉嫌违法犯罪的,该院民行部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或职务犯罪检察部进行进一步审查。

  三、双管齐下加强监督力度,打造民事执行监督长效机制。对于民事执行工作要“内服”“外用”相结合,既要重视当事人申请监督民事执行工作的诉求,又要加强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的力度。该院将协调控告申诉部门对当事人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的案件进行积极受理,并依职权定期对法院的执行卷宗进行抽查,对已经抽查过并存在问题的卷宗进行复查。该院将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执行和解、现场监督、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切实解决和治理执行难问题,打造民事执行监督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