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意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

09.05.2015  12:41

5月8日上午,中国政府网刊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院长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意见》要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意见》提出,到2017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让群众就地就医。同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