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清收林地暨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08.04.2016  11:09

  为切实推进抚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抚松县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非法侵占林地排查和打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地块4964块,排查面积6905公顷,已清收回1387公顷林地(其中收回非法侵占林地种参面积165.73公顷),剩余近900公顷流失林地正在紧张清收中。共查处非法侵占林地种参案件161起,82.7555公顷,其中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37起,行政处罚参地面积30.8785公顷,处罚金额308.785万元处罚;刑事处罚参地面积51.877公顷,刑事立案数24起,打处14人,收缴造林保证金50余万元。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2016年3月11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清收林地暨打击毁林种参专项会议,会上张铁明县长对专项行动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王延军副县长与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抚松县林地管理责任状》。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抚松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抚松县清收非法侵占林地实施还林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全县联合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各乡镇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3月16日,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尽快上报毁林种参责任落实和自查情况的紧急通知》、《2016年抚松县清收非法侵占林地实施还林工作方案》和《抚松县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明确责任。乡镇政府承担林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管护责任,林业局承担林地管理的监管责任和打击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政府与林地所有权单位签,林地所有权单位与林地使用权单位及护林员签,林业局与各林业工作站签《林地监管责任状》,并与森林公安大队签订了《打击毁林种参目标管理责任状》,公安大队与派出所签《打击毁林种参责任状》。目前责任状签订工作已接近尾声;实行网格化管理。所有非法开垦的林地在明确林权归属的前提下,乡镇政府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地块,摸清此地块的违法行为人,面积等。当地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把非法开垦林地的监管责任也具体落实到地块,实行网格化监管。 

  三是贯彻落实到位。在县财政资金困难的前提下,县政府拿出200万元,抽调15台专用车辆用于此次专项行动,即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全力以赴。2016年3月28日起抚松县林业局会同吉林省林业规划院和白山市林业勘察设计院的技术人员,集中全局36位业务骨干,各乡镇政府紧密配合分为14个清收工作小组,共出动人员100余人,历时11天出动车辆150余台次,逐地、逐块地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共排查地块4964块,排查面积6905公顷,已清收回1387公顷林地(其中收回非法侵占林地种参面积165.73公顷),剩余近900公顷流失林地正在紧张清收中。

  四是监督问责到位。县委、县政府建立严格的清考核机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与干部政绩、经济利益挂钩。此项工作实施问责制。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按清收林地合格面积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力、完成效果不好的乡镇及责任部门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发现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是打击力度到位。对新发生毁林种参案件,一律采取强制铲除、还林的强硬举措,坚决杜绝和遏制住毁林种参这一势头。2015年10月20日开始,首先就兴参镇平安村毁林种参违法犯罪嫌疑人徐某所开垦的1.9公顷非法参地进行了强制铲除;11月11日对漫江镇枫林村1.5公顷的非法参地泼洒除草剂行动顺利完成。

  下一步抚松县将围绕林地清收暨打击毁林种参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奖惩机制,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全面、高效、高标准地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以及毁林种参案件查处工作任务。  (苑长华 孙颖)

 

   

  县领导部署工作中

   

  林地清收野外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