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讲法院人的扶贫故事】苦乐桑梓在新华 ——靖宇县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驻新华村第一书记刘波扶贫事迹
刘波,男,48岁,1990年参军入伍,在5年的军旅生涯中,他多次受到部队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95年,他带着沉甸甸的荣誉和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复员到靖宇县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刘波同志当选为中共靖宇县人民法院党总支专职副书记。2015年,刘波被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派驻到靖宇县花园口镇新华村担任第一书记。五年来,他一心扑在扶贫事业上,与新华村群众建立了鱼水深情,多次被评为优秀机关工作者和先进个人,被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
一、坚持党建引领扶贫
刘波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团结带领村两委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以服务大局、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以规范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切实将新华村党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实干推动扶贫
五年来,刘波紧盯“脱贫摘帽”目标,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协调县法院先后为新华村投入自有资金120多万元翻修村部、修桥铺路、建设广场、消除洪患、美化村容等,团结带领村民苦干实干,全力以赴帮助新华村摆脱贫困。新华村于2018年实现了整村脱贫摘帽。2019年,村内162户294人于2019年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26.82%下降至零。
一是多措并举为村集体增收。刘波积极协调县法院为新华村购买高速公路广告牌,用租金为村集体每年增收3万元。他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为村民争取到了每亩2500元的还林补贴,2019年,新华村后山300多亩拟退耕还林地为村集体增加了退耕还林生态补偿金125370元。新华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6万元。
二是精准实施产业扶贫政策。他坚持走产业脱贫路线,带领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逐人逐户宣讲“以奖代补”“因户施策”等政策,号召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积极发展种养殖产业项目。五年来,新华村179户贫困户累计获得产业项目发展奖补资金198万余元,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脱贫的意愿和收入逐年增高。
三是努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2016至2018年间,新华村共实施危房改造46户(2016年改造18户,2017年改造27户,2018年改造1户),2018年投入87万元对自来水管网实施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村内建档立卡学生23人全部在校就读,无因贫辍学学生。有7名贫困学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3.9万元。村内294人全部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新华村村民全部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
三、坚持关怀带动扶贫
多年来,他深入贫困村、遍访贫困户,带头开展乡村夜话等亲民活动,多次开展对全村农户梳理工作,针对大病、长期慢性病、残疾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村民王德福、张树良膝下无儿无女,且因病只具备半自理能力,刘波得知后第一时间协调法院出资,将二人送至社会福利院代养;村民毛崇群小女儿落户入学成问题,刘波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情况,最终帮助毛崇群解决了女儿落户上学问题。
在扶贫的道路上,刘波同志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按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夯实基础,巩固成效,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