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60个县(市、区)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6.06.2016  22:55

   中国吉林网讯   一年一度高考落幕,新学期即将开始,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其家长非常关注国家资助政策,社会各界也十分关心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读书问题。

  23日,记者从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获悉,为使国家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含高职)学生资助政策众人皆知,确保今年高考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项资助政策,消除顾虑,按时报到入学,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梳理出了高校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的资助政策,确保2016年准大学生“入学不愁”。

   吉林省60个县(市、区)已全部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60个县(市、区)全部都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还可以向毕业高中申请新生入学资助,用于支付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这项贷款怎么申请?怎么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其办理程序需通过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入学前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前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首次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只还利息),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为了让更多困难大学生交得起学费,上得起大学,还要带着“生活费”好好上大学,我省专门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该项目是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据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绿色通道”让困难学生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直接入学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实在不能筹集到足够的上学费用,经高校同意可以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先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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