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向试点县(市)下放240多项管理权限

12.12.2015  09:41

   城市晚报讯 为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县域发展活力,推动县域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可持续发展,在全面总结我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决定,对部分县(市)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昨日,我省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务大厅3楼新闻发布厅召开,启动集安市加快开放发展试点、支持农安县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试点县。

   因县施策、差异化放权 为县(市)“松绑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省委财经办(农办)副主任钟东介绍了《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

  突出把“三个板块”发展内涵做实。按照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县份不同发展特点,重点选择特征鲜明、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县(市)开展扩权改革,为促进同类县份加快发展提供样板。

  突出体现因县施策。我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启动两年多以来,政策效应逐步显现,试点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参照珲春扩权模式,在市(州)对县(市)的管辖关系不变前提下,针对不同县(市)给予不同的支持政策,更加突出实用性,使扶持方向更加精准,扶持内容更加具体,探索构建有利于“三个板块”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突出差异化放权。根据县域发展特征,为县(市)“松绑”,扩大自主发展空间,赋予不同类别县份不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根据区位优势、发展需求等因素给予必要的扶持政策。

  突出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在实施步骤上,由各市(州)按照《实施意见》先行推荐,省委财经办和省委改革办进行统筹,共选择9个县(市),集安市和农安县现已经启动,还有7个县(市)需要筛选,成熟一个扶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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