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双随机”监督抽查的通知
24.11.2016 23:02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集安市、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质检办〔2016〕135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4号)的要求,本着“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省质监局定于在2016年11月末在全省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双随机’监督抽查”。请各单位按照《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双随机”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协同检查组完成本地区被随机抽取到的单位(附件2)的检查工作。 附件:1.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气瓶、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2.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下半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双随机监督抽查企业及检查人员名单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 1: | 378附件1.doc | 下载 | ||
附件 2: | 378附件2.xlsx | 下载 |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24.11.2016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