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启动会

05.06.2017  16:10
  

      为着力解决全省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环境管理责任,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活动。6月2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启动会,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正式开展。

  会议由陈绍辉副厅长主持,顾恩大总队长对《吉林省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常晓春厅长作动员讲话。会后,省厅还组织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第一期培训,对全省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第一批、第二批抽调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水、大气、固废环境检查要点,“督政”要求,执法检查要点等内容,确保驻地式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常晓春厅长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环境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今年一季度,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断面水质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环境执法方面也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力度不够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环境质量改善十分重视,朝鲁书记、国中省长多次对环保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忠诚副省长多次调度环保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全省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这次开展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是全省层面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交叉执法行动,调集全省环保系统上千人次,既是对各地监察执法工作的一次促进,也是一次执法实战大练兵,各地要通过这次环境执法大练兵,锻炼出更多优秀环境执法人员,有效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二是要确保驻地式监察工作取得实效。全省环境监察人员一定扛起责任,扎扎实实的干出成效。要有担当精神,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单位绝不姑息,要顶得住压力,排除各种干扰,绝不手软。要抓重点,以解决影响环境质量突出的问题为主线,管好大型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对涉及《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重点案源一查到底,查清“小散乱污”企业问题,不留监管死角和执法盲区。要以严格的措施督促问题整改。把每个问题整改的责任落实到人,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省厅将加大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力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三是要为驻地式监察工作做好保障。全省上下各方面要做好配合,环境监察总队做好统筹协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全力配合,各地环保局做好工作对接,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推动工作开展。要严格遵守纪律,不能随意发布信息,不要擅自接受媒体采访,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如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要确保工作安全,尤其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要积极取得地方公安部门支持配合,确保驻地式监察工作平安顺利开展。

  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法规处、水处、大气处、土壤处、监察总队、宣传中心单位负责人及第一批抽调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