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省林业厅及所属事业单位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7.06.2016  20:14

吉林服〔2016〕274号

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做好节水、节电、节油、节汽和节材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广泛传播节约能耗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发挥生态文化熏陶人、引导人、感染人、激励人、朔造人的作用,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其中6月14日为“全省低碳日”。

  三、活动主题

  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 “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全省低碳日主题为“携手绿色出行 乐享创新生活”。

  四、活动安排                                             

  各单位要以宣传贯彻《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组织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通过举办报告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办公、节水等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知识。

  (二) “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4日“全省低碳日”当天,各单位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用停开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三)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6月14日,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将刊发《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同时各单位均要自行制作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进行摆放和张贴、悬挂,同时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国管局在公共机构节能网( http://ecpi.ggj.gov.cn )上发布电子版节能宣传画,供各单位下载、印制、张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和全省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

  (二)高度重视。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三)重在落实。宣传周活动期间,厅节能办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内容落实,确保氛围浓厚,确保宣传效果,确保扎实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要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厅节能办(电子邮箱: jllyjnb@163 . com),厅节能办将对各单位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汇总并上报省管局。

  联系人:商伟      联系电话:0431-88628976

  吉林省林业厅

  2016年6月13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