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情况调查的通知
吉水农水函〔2016〕13号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
全省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情况调查的通知》(办农水函〔2016〕71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调查范围包括大中小型灌区、旱田节水灌溉等吉林省内所有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灌溉用水是否开展计量,计量方式、计量设施及计量数据整理使用等情况,统一采用截至2015年底数据。
二、调查方式
采用普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市、县(市、区)都要填报农业灌溉用水计量基本情况统计表(表4);每个大型灌区和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都要单独填报灌区基本情况表(表1)、灌区用水及水费计征基本情况调查表(表2)和灌区量水情况调查表(表3);吉林市永舒榆灌区、白城市五家子灌区、白城市白沙滩灌区、前郭县前郭灌区和永吉县星星哨灌区为典型调研灌区,还要对灌区供水计量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和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梳理,形成典型灌区调研报告,与调查表一同上报。水利部、省水利厅将根据情况对相关县(市)和灌区进行实地调研。
三、填报要求
各地于7月30日前将调查表和典型灌区调研报告盖章后报省水利厅,并将表格和调研报告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本通知和附表可到省水利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slt.jl.gov.cn/),填报时不可改变表格结构。
联 系 人:省水利厅农水局 盛丽涛 张显文
联系电话:0431—87899304 878993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情况调查统计表
吉林省水利厅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