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苗圃的通知
吉林种〔2015〕426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吉林森工集团,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林业局、蛟河实验区管理局、龙湾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种子调制储备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2〕5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吉政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苗圃的管理,增强良种苗木的生产供应能力,提高良种使用率,推进我省林木良种化进程,通过对申报单位的资格审查、条件筛选,最后确定第三批省级重点苗圃19处(其中国有苗圃14处,民营苗圃5处,名单见附件)。入选省级重点苗圃的单位要在原有基础上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并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视种苗工作,增强做好林木种苗工作的紧迫感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林木种苗培育工作,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加大了财政投入,建立了林木良种补贴新机制。吉林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突出林木种苗在林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全力提升良种苗木生产供应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林木种苗工作做为林业建设的根本、基础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推进各地林木种苗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森工企业局,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苗圃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老苗圃改造,改善土壤条件,完善灌溉系统和路网建设。各苗圃要立足本单位,以自身投入为主,国家、省扶持为辅,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不断提高良种苗木产量和质量。
三、强化科技支撑,用科技创新推进种苗事业发展
科学技术是推动林木良种化进程的根本动力。各省级重点苗圃要建立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企业相结合的科研体系,面向生产实际开展科学研究,积极推进育苗科技创新,要把引进、采用和推广新技术作为工作重点,提高育苗的科技含量。加强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技术高、业务熟的种苗技术队伍,更好地适应快速发展的林木种苗培育需要。
四、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
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认真研究林木种苗工作新形势和新动向,明确发展方向、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安排得力人员,建立一支稳定的管理队伍。加强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建设,保证与国家、省、市主管部门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信息。抓好苗圃生产档案建立与管理。要进一步强化技术规范和管理,坚持各项生产标准与规程,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的苗圃。
附件:第三批省级重点苗圃名单
吉林省林业厅
2015年10年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