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发放少数民族肉食补贴 每人每年100元

17.02.2016  14:19

  松花江网讯 2月16日,记者从市民委获悉,即日起,我市开始发放今年回族等少数民族肉食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此次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凡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保安族、塔塔尔族的少数民族群众享受此项补贴。上述10个民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的,其配偶享受同等待遇。

  即日起,我市将对城区享受肉食补贴人员进行登记。请享受此项补贴人员以户为单位,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村委会)登记。登记截至4月30日,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当年的肉食补贴不再发放。

  相关登记经市民委、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市财政局将该项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委托的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以户为单位制作存款折,再通过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发放到居民手中。

  据了解,为解决因牛羊肉价格持续上涨给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生活带来的困难,完善回族等少数民族肉食补贴数据库,我市自2010年起已连续多年发放该项补贴,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体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江城日报记者/臧龙 编辑/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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